动态与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与信息 >> 校园传真 >> 正文
    校园传真
    我校荣获“首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称号
    时间:2015-12-29 阅读:

    2015年12月28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消息,西安交大附中被评为全国首批30所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称号,也是陕西省唯一一所全国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这是我校2008年成为首批省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和2010年首批省级唯一示范校后荣获的又一知识产权教育荣誉。

    此次全国试点学校评审是教育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建立若干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组织申报首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共有26个省(区、市)的111所学校提交了有效申报材料。经评审,确定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等30所学校为“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试点时间自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

    教育部、国知局审批确认我校为“全国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这是国家对我校多年坚持不懈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肯定,也是我校落实和贯彻实施创新教育的成效所现。我们为坚持在教学一线,长年累月始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而辛勤努力工作的教师表示感谢和敬意。交大附中的广大师生将会根据《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制定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更积极地在实践活动中,敢于挑战自我、勇于实践创新,不断推进学校创新教育迈向新台阶。